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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音樂宣道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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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星期四 |
林鳳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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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屏東的二場及高雄的四場詩歌見證會後,今天早上的行程目標是台南戒治分監。台南戒治分監是隸屬於台南監獄。據說,通常犯人若是第一次吸毒被抓到,就是勒戒28天至一個月。勒戒成功,經考核後就釋放;毒若不戒掉,則送到戒治所,判一年或以上的刑期。戒治所的負責的首長不稱「典獄長」而叫做「監獄長」。我們的車子在7:00
AM由旅館 出發。在莊牧師帶領短歌敬拜讚美和禱告聲中,車子開過左鎮鄉、玉井鄉、南潭鄉、再經過明德外役監獄而後到達「新生山莊」。
在這裡的受刑人平常都有安排宗教的輔導。連長官們都說肉体上的戒除容易,但心靈上的戒除很難。所以所方很注重上午的宗教輔導,下午則依犯人各別情況和需要,從事各樣的勞動和活動,如作物種植、水土保持等等。今天的音樂會大約有74位受刑人入場,經過兩個小時的見證、信息、詩歌和話劇,我們再次看見神奇妙的工作,聖靈的感動使得約有三分之二的同學堅定的舉起手來決志。求神保守親自引導這些新生命種子的發芽,使他們能藉著上帝的愛,去突破和克服各樣的困難,而成長茁壯。 午餐在戒治所的簡報室由同學們親自為我們準備。用餐後車子準時出發,開往高雄明陽中學。到達後即由明陽中學的輔導主任帶領,參觀整個校區和舍監。整所校舍監可容納七八百位學生,分為「至真樓」、「至善樓」以及「至美樓」。目前只有290位左右的學生,所以只使用「至善樓」。校園環境優美,老師校長及輔導主任皆充滿愛心,他們傾全部心力、財力,甚至自掏腰包成立「清寒救助金」來幫助學生。明陽中學自民國88年7月1日成立至今已8年,經過蓽路藍縷的經營,從校長、老師、全體教職員無不絞盡腦汁,竭盡所能,努力改善適合學生發展的課程,提升學生自省自律自立自學的能力。這所學校收容13歲至23歲被判刑的青少年,在服刑期間提供他們繼續接受教育的機會。國民教育法中規定凡6歲到15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但是青少年一旦犯罪服刑,就會失去接受正規教育的機會,法務部為貫徹教育刑的理念,乃於民國86年將少年監獄及少年輔住院改制為學校,並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於民國88年全國首見的兩所少年矯正學校:明陽中學及誠正中學同時改制成立。 我們於下午兩點半參觀完整個學校,包括學生的生活起居職業訓練設備,而後在一個會議室由法務部矯正司副司長、校長、及教務主任分別為我們做簡報。他們告訴我們,現在在校的學生大部份是生長在家庭功能不健全,父母離異,或是失親,隔代教養,或在家得不到支持,又得不到師長的溫暖,或適應上有困難而輟學者。 我們看見這所學校設備齊全,大禮堂也很寬敞,當下陳淑蘭老師、莊牧師及黃清源指揮和校長商議,校長也慨然邀請我們明天下午抽空再回來為這裡的學生做一場濃縮版一個小時長的音樂見證會。感謝主!簡報於下午四點半結束,我們也都很高興再次看見主的手在帶領我們,讓我們有機會來對這群受刑學生見證主的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