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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見證
林麗恩


    我從小就在基督徒的家庭中長大,爸媽非常的愛主,記得我很小爸爸就買有注音符號和圖畫的兒童聖經給我,長大一點,清楚自己是個罪人,經常禱告認罪求主赦免〈但還是常再犯〉,知道只有主耶穌的寶血才能使我的罪得赦免。也感激主已為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且又復活,賜我新生命。在教會常有師母帶我們讀經,當明白得救的真理後,決定受浸歸入主的名下,成為神的兒女。記得受浸那天是在晚上,在台北仁愛路第一會所舉行。當全身浸入水中起來時,心靈真有說不出的喜樂,經歷到與耶穌同埋葬、同復活、成了新造的人,且在生命冊上也有我的名。之後,就固定參加每星期五的青少年聚會,及主日清晨的晨更,晨更後有饅頭、豆漿可吃,接著參加主日聚會和主日晚上的擘餅聚會,那段日子非常的享受和喜樂。

    「有人靠車,有人靠馬,但我們要提耶和華的名字。」,1971年結婚不久,義行申請來美做實習醫師,半年後,我也辦依親,來美住紐約。記得來美前一晚,爸爸特別叮嚀我一句話,要我「緊緊抓住神」。那時我即將生產,來到美國三個星期後,就生了老大,還沒機會看看紐約是什麼樣子,就要面對一個baby。早期來到美國,舉目無親,連最疼我的爸媽也不在身邊,真的就要學習依靠神。每天早上起床,就先親近神,吸取生命的靈糧,作我一天的力量與幫助。晚上七點,紐約時間正是台北早上七點,是我和媽約定共同禱告的時間。雖然相隔兩地,但我們的神是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的,因祂是無所不在的神。來到美國第四年,已經有了兩個小孩,覺得生活很順利,也很美滿,平時身體蠻健康的,但卻在那時突然生病,檢查結果是急性腎結石。使我深感到人的身体是這麼的脆弱,一粒小石子就能叫我痛得在地上打滾,生活整個癱瘓。看到「人」實在很渺小,肉體真的很軟弱。有此認識,叫我再一次的學習順服和謙卑在神面前,若不是神的憐憫,我什麼都不能做。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與神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我們不只是外面的得救,也要經歷神的生命,祂要在我們裡面作改變、成聖的工作,使我的老我〈舊人〉,天然的生命,漸漸脫離,直到見主的面。